歷史上有一種說法,北美洲的祖先是從亞洲遷徙過來的游牧民族。更有歷史學家的推斷,他們是通過冬季白令海峽結冰形成的天塹變通途的便利騎馬跑過來的蒙古人,也即被后來人們稱謂的印第安人。有專家分析,到了16世紀,跑遍美洲大陸的印第安人達到20萬人以上。他們多以打獵捕魚為生。
后來寫于13世紀的北歐傳奇聲稱,當時歐洲“紅人”艾力克于公元985年左右到達格陵蘭,他的兒子在紐芬蘭北端建立了一個短暫的定居點。
有人說,加拿大名稱起源于1500年,葡萄牙探險家科爾特雷爾登上北美之后,見到這里荒涼一片,便說Canada!意為這兒什么也沒有。
顯然,斯堪的納維亞的懷金人曾經多次橫渡大西洋前往加拿大,隨后歐洲的漁民也曾偶爾漂流到此地。但是,有正式文獻記載的發現則到15世紀末才開始。
1947年,英國的探險家約翰.卡波特到達了紐芬蘭島。他發現,這里有些地方魚群竟稠密到足以降低他的船速的地步。
1534年,法國人杰克卡第艾到達了對羅倫斯灣。他發現此地盛產珍貴的毛皮。16世紀上半期,法國航海家多次到達加拿大東海岸,他們把這一帶稱“新法蘭西”。直到詹姆士•庫克船長1776至1779年的航行探險之后,基督教世界才得知在洛基山脈以西還有大片土地存在。
從1792至1794年,喬志•溫哥華在測繪西北海岸線時,以蒙特利樂為基地的西北毛皮公司也在對加拿大西北的內陸進行勘察。
1793年,亞歷山大•麥肯錫橫穿了整個大陸。1808年,西門•弗雷澤也克服了重重困難,翻越洛基山,發現弗雷澤河,并順流到達太平洋的岸邊。
1798至1802年,大衛•湯姆森花了四年時間,從頭到尾勘測了哥倫比亞河。
約翰•卡波特、杰克•卡第艾和1603年來到加拿大的法國探險家山繆爾•迪尚普蘭,以及這些人的追隨時者前往加拿大的主要目的是尋找財富,結果也確實不虛此行。歐洲人終于發現這是一片富庶的土地。
加拿大最早的歐洲人定居點皇家港(1605年建立)及魁北克(1608年建立)完全是為了毛皮交易而設置的。約四百年前建成的魁北市是現在北美洲唯一的一座四周用城墻圍起來的城市。
當時最受歐洲人歡迎的是海貍皮,因為這種毛皮最適合十七世紀的加工程序。法國人建立的新法蘭西殖民地,初期便完全依賴毛皮交易公司。毛皮交易為印第安土著帶來了許多他們前未所有的東西。其中有日用品,有鋼刀、鐵斧及火槍等武器,而且還有比武器危害性更大的朗姆酒和白蘭地。土著居民與殖民者之間經常發生流血沖突。英、法殖民者間的利益之爭也不斷加劇。雙方都和印第安部落結盟,并與盟友聯合起來打擊對方,爭奪地盤。為便于收購毛皮,法國人在內陸建立了好些據點。英國人則把殖民點設置在沿海地區,以便充分利用海軍力量。
1689年起英法兩國之間發生了一系列爭奪北美控制權的武裝沖突。1710年諾•斯高莎半島落入英軍之手;法軍則重新占領了皇家島(如今的布列敦角)。法國人在那里修筑路易堡,來防御從勞倫斯水道而來的英軍,并以它為新生法蘭西與西印度之間的貿易樞紐。
路易堡在1745年被英軍攻占,但到1748年又為法軍所收復。英國人隨后建筑了哈利法克斯城與之抗衡。1755年7月法軍在杜奎斯要塞前打擊了英國將領布拉多克的軍隊。消息傳來,諾瓦•斯高莎的英國人總督查爾斯地勞倫斯害怕本地阿卡迪亞法裔居民乘機作亂,竟將這一萬人強行遣送到路易斯安納。
在七年戰爭中英國確立了世界頭號殖民強國的地位。在北美洲,杰弗雷•阿姆赫斯特將軍率部于1758年再次從法軍手中奪取了路易堡。
第二年,另一個英國將軍詹姆士•沃爾夫在魁北克的城外贏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并占領了魁北克城。1760年蒙特利爾也落入英軍之手。至此英國實際上已完全控制了新法蘭西。
1763年的巴黎和約使得新法蘭西正式成為英國的殖民地。英國在北美洲的屬地當時是南至墨西哥灣,北達哈得孫灣。
英國的勝利意味著大約六萬法裔加拿大人(包括一千五百名從路易斯安納倒流回來的阿卡迪亞人)必須適應與原來大不相同的英國人生活方式。
幸虧后來的事實證明英國的統治總的說來還相當溫和。英國統治者采用英國刑法,但很快就意識到必須保留原來通行的法國民法。1774年魁北克法令正式規定兩套法律同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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