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開展社會資本投入戰略性礦產調查試點要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自籌資金戰略性礦產調查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高效推進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通知》明確,支持地質勘查單位、礦山企業和國有資金出資的風險勘探投資基金機構,在自治區行政區域范圍內(不含兵團),補充申報一批自籌資金戰略性礦產調查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
《通知》要求,按照“集中受理、統一部署”的原則,地質勘查單位、礦山企業和國有資金出資的風險勘探投資基金機構應于2月1日~28日,集中向自治區地質勘查管理中心提交項目立項材料,補充申報項目立項、實施及返補工作,嚴格按照自治區戰略性礦產資源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支持開展戰略性礦產調查的通知》執行。新疆廳將適時對自籌資金戰略性礦產調查項目找礦成效進行階段性檢查評估,經評估確需調整的,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布通知、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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