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從規范礦業權管理、清理整頓地勘市場、探索建立礦產資源開發補償機制等方面,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管力度,以促進礦業開發與資源保護實現“雙贏”。
新疆提出,要規范礦業權管理,在1:5萬礦調、“358”項目區域內暫不新設探礦權,待基礎地質工作結束后,對可望形成大型礦產地的,自治區將委托有實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和國有地勘單位加速勘查;加強批后監管,從嚴查處“圈而不探”等違法行為;加快清理整頓地質勘查市場,規范探礦權人勘查行為。著力提高全區特別是南疆三地(州)基礎地質工作程度;積極推進重要礦集區整裝勘查;鼓勵支持礦山企業參與勘查開發和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同時,實施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和獎勵工程。加快建設重要礦產資源生產加工基地,提高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和礦業開發的整體水平。
新疆要求,有關部門要加快探索建立礦產資源開發補償機制,積極探索地質工作新機制。